《哪吒2》火爆带动周边产品 自制周边侵权吗?
发布日期:2025-02-19 点击次数:
除了手工达人的自制周边外,在某网络购物平台各种周边也销售火爆★★。这些商家有的在商品页面标明了“官方授权★★”“正版”★★,但也有的没有进行标注★,还有商家甚至明确表示为“同人周边”★★★。同人周边是指基于动漫作品或其角色★★★、情节等元素所创作的衍生产品,一般会对原作品进行二次创作★★★。
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韦清龙律师表示★★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,视听作品(如电影)及其中的角色形象、故事情节、场景设计等元素均受著作权保护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★,任何商家或个人擅自生产、销售带有这些元素的周边产品,都可能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犯。因此,制作《哪吒2》相关周边产品是否涉及侵权★★★,取决于是否获得了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以及是否进行了商业销售。
2月16日,四川省版权局、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《哪吒2》的版权保护公告,其中提到“未获得权利人合法授权,不得制作电影相关周边产品★★”★★,那么自行制作周边产品是否侵权★?
这些没有标注“官方授权★★★”的商家所出售的产品类别也非常丰富。常见的有钥匙扣、冰箱贴、徽章★★、手办、贴纸、抱枕★、棉花娃娃,此外还有亚力克立牌、色纸、键帽、卡套等★★★。其中,部分商家销量不低,比如某玩偶店的一款相关玩具,平台显示销售了超过500件,在24小时内有超过100人购买★★,但该店铺商品页面上并没有“正品”“官方授权★”等字样。
用哪吒和敖丙的卡通形象串珠制作耳环、用毛线钩织哪吒和敖丙的玩偶、用粘土自制哪吒和敖丙手办上游新闻记者在某网络社交平台上看到★★★,手工达人们自制的各种《哪吒2》周边制作精美且品类繁多。另外,还有衍纸、缠花、结绳、皮雕、刺绣、热缩片等技艺制作的各种周边作品★★★,品类包括首饰、手办★★、冰箱贴★★、装饰画、手提包等等,甚至有博主用其他热门款娃娃爆改成哪吒的样子。
一位用哪吒和敖丙形象制作串珠的博主表示★★★,自己非常喜欢这个系列的电影,因此发挥自己所长设计了用串珠制作的饰品★。还有一些手工爱好者也在看到手工达人的作品后★★,跟着一起制作★,并晒出自己的“作业”。
2月17日,据相关平台数据显示影片《哪吒之魔童闹海》(以下简称《哪吒2》)全球票房(含预售)突破120亿。《哪吒2》持续火爆,也带动了电影中人物动画形象的周边产品销售,比如某款盲盒预售期排到了今年6月。但上游新闻记者发现,除了获得官方授权的周边外★★,在网络购物平台上,还有一些没有注明★“官方授权”的周边产品销售,而且销量不错,一些手工爱好者也在网上晒出各种自制周边作品。
除了《哪吒2》,上游新闻记者留意到,手工达人们也会自己制作自己喜欢的热门IP周边,不少动漫相关周边也有“同人周边”销售,这些行为是否涉及侵权?
手工爱好者冯女士告诉上游新闻,她也有自制哪吒周边的想法,★★“我想把哪吒和敖丙的Q版做成贴布,缝在包上。但是需要自己画图★★★,目前还在设计中。”
如果制作周边只是个人因爱好或兴趣而制作少量周边产品,且仅供个人使用、赠送亲友或收藏★,不涉及商业行为★,通常不会被认定为侵权。这种行为属于个人兴趣爱好范畴,并未对原作品的市场价值或作者声誉造成损害。另外,制作周边供个人使用并发布在社交媒体展示,如果未涉及商业行为或误导性宣传★,通常也不会被认定为侵权。
同人作品在创作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★★★,但如果其使用了原作品中的受著作权保护的元素,且未获得原作品权利人的授权,那么这种同人作品的创作和销售也会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。